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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举办第三届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服务技能大赛的通知
发布文号 内建房[2018]306号 发布日期 2018-06-26
发布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时效性

 

关于举办第三届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服务技能大赛的通知

内建房[2018]306号

 

各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房管局、呼和浩特市执法局: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物业服务企业整体服务和管理水平,引导和规范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树立企业员工爱岗敬业理念,我厅决定举办第三届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服务技能大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物业管理促进物业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内政发[2015]91号)文件,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倡导物业行业工匠精神,强化从业人员服务技能,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标准,促进物业企业做大做强。

    二、活动目的

    以贯彻落实《居住物业管理服务标准》等四项自治区物业管理地方标准内容为重点,全面推进自治区政府部署开展的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通过客户服务、工程维修、秩序维护、家居保洁四个板块服务技能的比拼,弘扬行业精神,凝聚行业力量,鼓舞行业士气,引导物业服务企业进一步提升管理能力和服务质量,提高业主对物业管理的认知度和满意度,推进物业行业向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三、组织形式

    (一)组织实施单位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承办单位:鄂尔多斯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鄂尔多斯市物业管理协会

    (二)竞赛组委会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第三届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服务技能大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

  1. 组委会人员

    组委会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分管领导、住宅与房地产业处及盟市主管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设主任一名、副主任及委员若干名。

  1. 组委会人员职责

    (1)主任负责整体活动的部署指挥;

    (2)副主任负责活动的具体实施安排和总决赛的组织;

    (3)各委员负责本地区的大赛安排并选拔地区代表队参加全区总决赛;

    3.大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鄂尔多斯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吴伊婕担任,副主任由苏容担任,负责本次大赛的前期筹备和决赛的组织工作。办公室设具体工作小组,分工负责大赛的组织联络、后勤保障、应急管理、场地布置、竞赛安排、现场裁判和监督仲裁工作。

    四、活动时间、地点

    (一)大赛总决赛时间:2018年8月中下旬,赛期一天,决赛的具体时间、报到地点、食宿地点另行通知。

    (二)总决赛地点:鄂尔多斯体育中心。

    五、比赛项目、竞赛队要求

    (一)比赛项目

    客户服务、工程维修、秩序维护、家居保洁四项比赛内容(比赛规则和技能大赛项目及评分标准见附件)。

    (二)参赛队要求

    1.全区12盟市(包括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组织28个代表队参加;

    2.每支参赛队以单位名义参赛,以单位名称命名;

    3.参赛个人必须实行实名制,每支参赛队派领队1名;

    4.参赛人数标准按照下表执行,不得多报、少报。

    每支参赛队参赛人员要求:(见下表)

比赛项目

参赛人数要求

年龄要求

性别要求

备 注

客户服务

3人

20—45岁

不限

 

工程维修

2人

22—55岁

不限

 

秩序维护

3人

18—35岁

不限

含口令员1名

家居保洁

2人

20—55岁

不限

 

 

    六、活动范围和参加决赛代表队名额分配

    (一)全区从事物业服务的企业均可通过所在地区的选拔,参加本次决赛。

    (二)各盟市代表队名额分配:呼和浩特市4个;包头市4个;鄂尔多斯市4个;呼伦贝尔市2个;兴安盟1个;通辽市3个;赤峰市3个;锡林郭勒盟2个;乌兰察布市1个;巴彦淖尔市2个;乌海市1个;阿拉善盟1个;共计28个代表队。参赛选手280名,领队12名。裁判员45名。

    备注:满洲里市参加呼伦贝尔市选拔赛,二连浩特市参加锡林郭勒盟选拔赛。

    七、评分规则

    (一)本次物业管理服务技能大赛决赛坚持公平、公正、合理性原则,由裁判组进行逐项评分,按得分成绩高低取名次,由自治区住建厅统一表彰。

    (二)本次决赛设1名现场裁判组长,每个比赛场地设5名裁判员,比赛评分采用由5名裁判对每个参赛队伍进行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最后得分为3名裁判的平均分值。

    八、奖项设置

    (一)决赛团体奖: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颁发奖牌。

    (二)突出贡献奖:共2名,发奖牌。

    (三)最佳组织奖:共6名(盟市),发奖牌。

    (四)最佳风尚奖:共22个(参赛队),发奖牌。

    (五)四个比赛项目设单项奖,取前10名;前三名发奖杯、荣誉证书及奖金;第四至第十名发荣誉证书。

    九、其他事宜

    (一)本次大赛活动既是一次重要的竞赛活动,也是检验物业服务企业整体服务水平的重要方式,希望各盟市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并做好本地区的预赛选拔工作。

    (二)各盟市预赛时间:2018年6月底~7月底。

    (三)参赛要求:本次大赛要求以物业服务企业为单位组成代表队参加本地区的技能大赛。参加技能大赛决赛的代表队,服装统一整齐,在比赛期间选手不允许佩带企业标识。

    (四)决赛报名时间:各盟市将参加决赛代表队名单于7月30日前报送至厅住宅与房地产业处和鄂尔多斯房管局物业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赵文宗 0471—6610525(兼传真) 

    邮  箱:nmgjstfcc@163.com

    苏  容 0477—8323880(兼传真)

    邮  箱:wyk8323880@163.com 

    附件1:第三届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服务技能大赛岗位技能竞赛规则

    附件2:第三届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服务技能大赛项目及评分标准

    附件3:第三届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服务技能大赛报名表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6月26日                  

 

                                

 

附件1:第三届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服务技能大赛岗位技能竞赛规则

附件2:第三届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服务技能大赛项目及评分标准

附件3:第三届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服务技能大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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