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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许怀云副厅长在全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日期 2016-03-23

  

在全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 副厅长 许怀云

(2016年3月23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城市工作会议、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全区住房城乡暨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工程建设管理2015年工作,研究部署2016年工作。刚才,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赤峰市、巴彦淖尔市和阿尔山市作了很好的经验介绍,有新意、有重点,很受启发,请大家结合实际学习借鉴。会议还印发了几个待议文件,旨在集思广益,提高质量,增强适用性和有效性,请大家认真提出修改意见。下面我就两个方面讲几点意见。

    一、2015年度工作简要回顾

    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我区工程建设行业在复杂形势下艰难发展的一年。面对经济形势下行压力大、新开工工程量锐减及资金链紧张等严峻局面,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紧紧围绕工程质量管理这条主线,加强招投标监管,加大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力度,深入推进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加快工程造价改革,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工程质量水平稳步提升

    2015年以企业管理、人员培训、材料检测、重点项目和关键环节、转变监督方式等五个方面为抓手,强化了工程质量管理,推动了工程质量提升。

    一是抓企业管理,鼓励施工企业创建优质工程,对获奖单位实行差别化监管并在评标环节给予加分的形式,充分发挥“草原杯”工程质量奖和优质样板工程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强对检测试验机构的监管,严厉打击虚假检测报告行为,取缔不具备资质条件的试验室,保证全区商品混凝土的整体质量。

    二是抓人员培训,针对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举办5期培训班,共培训全区一线质量、安全监督人员近2000人。对全区检测试验机构从业人员进行了《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专题培训,提高了从业人员操作技能。

    三是抓材料检测,下发《关于禁止使用不合格电线电缆、建筑用塑料管材、建筑用外墙保温材料的通知》,全面部署排查了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严把进场材料质量关。要求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认真履行进场材料验收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并建立台账,使进场材料验收和使用可追溯。我们还对不合格的6种规格型号的电线电缆、13种规格型号的塑料管材、25种规格型号的外墙保温材料进行了通报并禁止使用。

    四是抓重点项目和关键环节,重点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各类重点工程、有不良信用记录工程以及施工现场原材料质量、工程实体质量及竣工验收等环节加强监管,全面落实建设各方主体质量责任。我们还抓了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从设计、施工、材料、管理等环节制定相应治理措施,推进专项治理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和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建设,推行样板引路制度。

    五是抓质量监督方式转变,由重实体质量监督向监督市场行为、质量行为、实体质量并重转变。通过采取随机抽查、巡查等方式,防止检查走过场,走形式。开展了全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建档工作,实时、动态掌握各单位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工作指导。

    (二)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成效显著

    2015年是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深化之年,全区上下形成了推动工程质量提升强大合力,工程质量治理工作举措得力,成果显著。

    一是严格落实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等制度。新建建筑工程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前,五方责任主体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书,明确本单位项目负责人,同时其项目负责人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已竣工项目要设立永久标牌,建立质量信用档案。对未办理授权书、承诺书的,主管部门不予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和竣工验收监督及竣工验收备案。目前全区办理授权书、承诺书5183份,设立永久标牌1335块,建立质量信用档案954份。

    二是开展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在岗考核工作。下发《关于开展全区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在岗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每月不定期对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在岗履职情况进行不少于4次的考核。对单月评价到岗率低于50%的工程项目进行重点监督,并约谈相关人员督促整改;对连续2个月到岗率低于50%和单月到岗率为0的项目视为涉嫌挂靠,主管部门进行重点核查并依法处理。

    三是组织开展培训宣传。举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培训班,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职责,提高业务能力,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编制印发《内蒙古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简报》65期,及时指导各地开展工作,交流推广工作经验,宣传先进典型,曝光不法行为,积极营造有利的舆论氛围。

    四是严格开展全区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全年共开展工程质量方面检查3971次,检查项目10110个(其中自治区检查2次,检查项目124个)。下发整改通知书5455份(其中自治区下发8份)、行政处罚单291份,实施信用惩戒303起,曝光典型违法违规案例140起;在建筑市场方面共检查项目9131个,涉及建设单位6906家、施工企业6723家。对违法企业罚款237.65万元,停业整顿16家,限制投标资格94家,其他处罚143家。对个人罚款31万元,责令停止执业7人,其他处罚56人。通过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了转包、挂靠,进一步规范了建筑市场行为,提升了工程质量水平。

    (三)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工作稳步推进

    在原来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推行力度,各级主管部门积极与当地移动公司配合,建立长效稳定的视频监控系统运行维护机制,及时排除故障隐患,保障视频信号传输正常。对监控设备的安装位置进行复核,保证用于监控现场管理人员的摄像头安装在施工现场会议室内。每月对各地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情况进行通报,督促推进速度较慢的地区加大工作力度。我们还组织研发了“内蒙古自治区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管理平台”系统,通过视频监控摄像头随时查看施工现场情况,及时发现质量安全隐患和相关人员在岗履职情况,并记录监控视频的使用情况。截至目前,全区累计实施监控项目总数857个,建筑面积4808万平方米。

    (四)建筑市场秩序日趋规范

    制定出台了《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领域综合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对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进行专项清理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惩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关于印发〈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展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等规章制度,依法规范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和监督部门的管理行为。 

    (五)招投标改革创新取得新进展

    实行计算机清标和明暗标相结合的评审方式,优化完善了电子招标、投标、清标、评标、行政监督等各个环节。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评标专家库及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加强了对评标专家的培训、考核、评价和档案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评标专家动态管理制度。重点加强对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管以及对评标专家抽取、开标、评标等环节的监督,查处并通报了19家企业和19名注册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 

    (六)工程造价管理取得新成效

    启动新一届计价依据编制工作,组织开展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任务落实情况检查,在加强规章制度建设的同时,按照市场决定工程造价的原则,对现有制度、文件和计价依据进行了全面清理检查。进一步完善了计价软件,开发了专业从事工程量清单计价和电子招投标的项目管理平台版本。

    在总结工作成果的同时,也应该正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主要是:建筑工程造价与工程质量没有挂钩;地方加快发展与依法建设的矛盾还比较突出,在严格履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方面做的不够到位,一些项目拖欠工程款问题仍然比较严重;一些企业和人员市场行为不够规范,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还未根本解决,群众还有较多投诉;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工作受全区建设工程量减少及费用偏高等的影响推进较慢;实施公共资源统一交易的地区,住建部门依法对相关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职能有所削弱,电子招标投标推进工作受到较大影响。解决好上述问题,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发展新型城镇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在座各位的天然使命,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要认真研究并着力解决。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安排

    2016年全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国和全区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提升工程质量水平这条主线,着力强化改革创新意识和发挥“工匠精神”,突出运用信息化现代化手段,积极调动相关各方形成工作合力,从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和加强施工现场监督检查两个方面入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价格机制作用,通过理念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创新,力求基础工作更扎实、重点工作有突破、全面工作再提升,为推动住建事业“十三五”期间再上新台阶发挥好应有作用。为此,要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采取多种措施,切实提高工程质量 

    一是积极利用BIM技术。BIM技术即建筑信息模型,是飞机制造、航空器制造利用的一项先进技术,现已应用到建筑设计、建筑施工和物业管理当中,在设计和施工中应用,可以减少设计瑕疵、设计变更、施工误差,缩短工期、降低造价、节约成本、提高质量。今年各盟市都要开始采用这项技术,至少要有一个工程利用,政府代建项目原则上都要利用BIM技术,且要在设计时就要利用,使其达到节约投资的目的作用。质监总站要加强BIM技术利用培训,聘请有实战经验的专家讲解,注重培训效果,做到训后会用、用中熟练、熟中生巧。

    二是积极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装配式建筑是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的根本之策,施工误差可以从厘米级降低到毫米级,既可以减少现场湿作业,又可以提高工程质量,同时,还可以让农民工变成产业工人,减少人员流动,降低培训成本,增强工人熟练度和生产技能,还可以实现大开间增强室内房间组隔布局的灵活性、增强实用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推动工作,要调动市场的力量发展装配式建筑,政府可以给予政策支持。

    三是启动创建“百年建筑”相关工作。“百年建筑”是个大课题,内涵非常丰富,涉及到标准、规范、设计、材料、施工工艺、造价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座各位从现在开始就要琢磨这件事,把它作为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抓手,从勘察设计、建筑市场、工程质量、招标投标、工程造价等各方面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做好相关培训,选择好试点地区和试点项目先行先试。

    四是加快推进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工作。我们正在协调移动公司降低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费用,调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使用的积极性。下一步还要扩大覆盖面,提高覆盖率,各级代建项目必须安装监控系统。进展较慢的地区要加大工作力度,一定要落实监管部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职责,充分发挥并完善系统功能。今年我们要把这项工作列入监督执法检查的必查项,对进展缓慢的地区要予以通报,并约谈当地主管部门负责人。

    五是深入推进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要进一步抓好工程质量治理十项重点工作,尤其是质量责任不仅要落实到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更关键的是要落实到相关责任人的身上。要坚持好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制度,继续做好签署授权书和承诺书、竣工后设立永久标牌、建立质量信用档案等工作。要认真总结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研究建立责任主体及其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与相应责权挂钩等长效机制,提高各方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建筑工程质量。我厅将在今年适当时间召开两年行动总结会,对此项工作开展扎实、成效突出的给予表彰,对工作部署不到位、治理效果差的地区进行通报批评。

    六是继续推进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工作。今年要以治理住宅工程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渗漏、窗台渗漏、地下室渗漏、混凝土现浇板裂缝、填充墙裂缝和建筑节能、给排水以及电气等常见质量问题为重点,加大检查频次,落实好住宅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各项工作措施,实现到2017年全区新建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预防和治理覆盖率达到100%,住宅工程质量水平明显提高,住宅性能明显改善,住宅质量投诉明显减少,住户质量满意度明显提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工作目标。

    七是进一步转变监督重点和方式。强化政府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管,要创新监管方式,由重实体质量监督向监督市场行为、质量行为、实体质量并重转变,特别是强化对工程监理的监管,加强对具体监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谁在工地监督就培训谁,防止培训是一批人,而具体干活的是另一批人。建立对监理企业和监理项目部及人员的诚信考核制度,制定考核评价办法,合理确定考核指标体系,搭建考核信息平台,汇集并公布企业业绩,公开对企业的诚信评价结果。加强对监理公司的监督检查及其监理项目的检查,每月不定期对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在岗履职情况进行考核,检查前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定项目,尽量随机抽查、巡查,并且查实、查细,该整改的必须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一盯到底。充分发挥各级质监站的作用,强化监督执法地位。要重点加强对保障房项目、各类重点工程、有不良信用记录工程和施工现场原材料、工程实体及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管,压实建设各方主体质量责任,提高监管效能。

    八是鼓励创建国家和自治区各类质量奖,在创建过程中不断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做好“主席质量奖”组织申报工作,做好“草原杯”和优质样板工程评审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质量强区”和国家质量考核相关工作,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研究建立建设工程造价与建设工程质量挂钩机制。

    九是助推住宅全装修工作。只有住宅全装修,才能实现建筑、结构、装修一体化设计,只有一体化设计,才能实现精细化设计,精细化设计、精细化施工是提高工程质量的必由之路,因此,住宅全装修是提高住宅质量和综合品质的突破口。施工图审查和施工许可证发放都要对住宅全装修提出要求,审查把关要探索向后延伸。向前延伸是合法性、合理性把关,提高的是合法性及合理性;向后延伸是质量和品质把关,提高的是质量和品质。各级质监部门要做好住宅全装修质量监督和分户验收工作,造价总站要深入研究细化装修定额,尽快对住宅全装修计价单独成册。图审、质监、造价等部门都要树立这种责任意识,共同助推住宅全装修,进而提高住宅建筑工程质量。

    (二)加强招投标监管,落实招投标改革举措

    一是加强对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对国有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要重点监管,严格控制招标人设置明显高于招标项目实际需要和脱离市场实际的不合理条件,严禁以各种形式排斥或限制潜在投标人投标。试行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单位自主决定是否进行招标发包。进一步推进电子招标投标工作。 

    二是研究改革现行招投标模式。我们的设想是分两阶段招标,首先将项目的主要材料和设备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发包给一个具备相应条件的集成供应商。投标文件必须列明所有投标材料和设备的生产厂家、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性能、质量、单价、供给周期等。确定集成供应商后,再进行施工招标,投标单位无需再报主要材料和设备价格,只竞争非主要材料、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等。通过这种方式把工程造价和工程质量挂钩,从源头上确保工程质量。

    三是项目建设单位要足额选派评标专家。现在,从上到下都在贯彻落实建筑工程质量责任终身负责制,这一点符合国际惯例,应该推广,对提高建筑工程质量会起到关键性的作用。五方责任主体首先是项目建设单位,重点是施工企业。施工企业不能由项目建设单位确定,但至少要把评标专家配足,做到自己对自己负责,自己“选的”施工队伍对自己负责,这一点很重要。项目建设单位专家不足可以由项目建设单位到专家库抽取,代表其行使职责。

    四是加强评标专家管理。继续做好专家培训、考核评价、档案管理和专家库扩充工作,健全专家选聘和退出机制。建立专家信用信息库和“黑名单”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和勒令退出及对专家的责任追究。探索推广计算机辅助评标、异地远程评标等工作机制。配合做好自治区综合评标专家库整合工作,实现专家资源全区范围内共享。

    五是理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机构与住建部门的关系。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原则,建立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与监督职能相互分离的工作机制。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业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依法履行监管职能,依法查处交易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严查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推进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筑市场的核心是诚信与规范,诚信是前提,规范是目标。我们可以看到,国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的管理正在逐步弱化,将来市场主体最大的市场竞争力是诚信,规范市场的主要抓手是诚信体系,大家一定要高度重视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去年年底我区的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已通过住建部验收,我们正在抓紧开发系统相关功能。下一步要有效利用这个平台,做好企业、注册人员、工程项目、诚信信息等基础数据采集和信息发布工作,拓展平台在质量管理、造价管理、资质及人员管理方面的功能,实现基础信息共享、评价信息互通、各子系统相连、整体平台智慧。重点要加强信用管理,通过这个平台实现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互认共享。目前,厅里正在研究制定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在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资质监管、评优评奖等环节全面落实履约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

    二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建立健全违法行为通报制度。转包挂靠是建筑市场的顽疾,各级主管部门要协调统筹市场准入、施工许可、招标投标、合同备案、质量安全、行政执法等各方监管力量,形成综合执法合力,建立健全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通报制度,并将通报的违法事实报送公安、纪检监察等部门。今年自治区组织不少于两次监督执法检查,盟市、旗县也要加大对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自治区要重点抓10个典型违法案例,进行彻查和深究。盟市、旗县也要抓典型,该曝光的曝光,该上黑名单的上黑名单,并将涉案监察对象的违法情况及时报送公安、纪检监察等部门。对违法情节恶劣、违法后果严重的坚决清出自治区建筑市场。

    三是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组织开展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企业、监理企业、检测试验机构及注册人员的资质资格核验,对不满足资质资格条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给予处罚。继续抓好继续教育和执业培训,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推动行业健康发展。加快推进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的网上申报,实现在线审查、在线公示、在线打证。

    四是做好预防和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这项工作是一项政治任务,事关各方利益和社会稳定。各地必须把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清理拖欠工程款作为大事来抓,督促各方加强防范,制定预案,筹措资金,尤其是在关键时间节点,确保不出现因拖欠工程款而引发的群体性社会事件和越级上访。对拖欠较多的地区、企业、项目要加强跟踪督查。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拖欠农牧民工工资及工程款。

    (四)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完善计价依据体系

    一是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各项任务。制定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意见,配合招投标方式改革做好建设工程主要材料和设备价格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建立全区统一的工程造价管理数据库。建立完善招标控制价、施工合同、竣工结算价、造价成果文件备案制度,做好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工作。

    二是做好2015届计价依据编制工作。要按照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充分考虑自治区实际需求,尽快编制完成新一届定额,新一届定额编制要重点体现以下几个方面原则:一要体现“四新”应用;二要体现绿色发展,包括绿色建筑和绿色施工;三要体现智慧化差异;四要体现结构体系差异;五要体现货真价实,鼓励质量提高,优质优价;六要体现工人技能和技术水平;七要体现市场实情、市场规律;八要体现严谨科学。市场经济的核心是价格,价格的核心是价格机制的建立,体现上述原则核心目的是建立价格机制,更好地发挥定额的应有作用。让新定额能为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及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审计、司法鉴定、评定投标报价合理性等提供科学依据。要配合海绵城市、综合管廊、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房屋征收、地铁建设、“营改增”等重点工作,适时编制专项补充定额。

    三是进一步推进工程量清单计价。2013年住建部就颁布实施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9个工程量计算规范。2014年住建部制定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建标[2014]142号)中,要求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完善配套管理制度,为“企业自主报价,竞争形成价格”提供制度保障。《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应当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制度。” 2012年6月1日起施行的《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第187号主席令)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可见这项工作从国家到自治区早已部署,但从以往检查中发现,部分政府投资项目未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并且在竣工结算中产生了许多纠纷。今年我们要进一步推动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另外,2016年住建部已把“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配套制度,推进工程量清单全费用综合单价,开展指数调价法试点。研究编制多层级工程量清单,满足工程总承包等不同工程建设组织方式对工程造价管理需要”等多项工作作为加强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和制度建设的重点工作,我们要紧跟步伐,做好相关各项工作。今年适当时候我们将组织开展工程造价市场检查,其中一项重点内容就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相关规定的执行情况。

    同志们,今天部署的各项工作都是硬任务,绝不是凑篇幅,大家务必抓好落实,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我们将在年底进行全面考核。

    最后,我想再强调一点,就是大家一定要振奋精神、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始终树立与时代发展更适应的思维方式,用改革的意识、思维、方法开展工作,牢记现在是创新驱动时代,没有创新就没有发展。创新重点是科技创新,但首先是理念创新,要用理念创新引领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体制创新、方式方法创新,通过创新来提高工程质量,实现质量效益;通过创新来转变发展方式,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同志们,今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工程建设管理领域改革、创新、发展的关键一年,“关键”贵在突破。现在住建系统已经步入了经济社会舞台的中央,多项工作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们必须有所作为。让我们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主动适应、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不等待,不懈怠,勇于创新、敢于担当、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不辱使命、全面统筹,共同努力开创全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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